(1)對有創業愿望、創業能力、創業精神的高校畢業生,免費提供一次創業培訓、一次求職創業介紹、一次職業技能鑒定,分別給予每人次不超過1300元、1000元、300元的創業培訓補貼、求職創業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。
(2)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高校畢業生,按政策規定給予1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: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(從事個體經營或合伙經營、組織起來就業)自籌資金不足的,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個人微利項目,可申請最高額度1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,最長期限3年。
(3)對自主創業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、離校12個月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,按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2/3給予補貼,補貼期限不超過24個月。
(4)允許服務期內的大學生村官、西部志愿者、三支一扶、進村社區等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,離崗從事電子商務產業,服務期內原工資、補貼待遇不變。
(5)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: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私營企業并符合規定條件的,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、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。
(6)稅費減免: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(含10萬元)的小型微利企業,其所得減按50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按20%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;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,免收增值稅和營業稅。對持《就業創業證》(注明“自主創業稅收政策”)從事個體經營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,在3年內按照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價格調節基金和個人所得稅。
(7)免費創業服務:各級人社部門積極為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政策咨詢、創業培訓、項目開發、創業開業指導、融資等跟蹤扶持“一條龍”創業服務。創業孵化基地以免費或低價租賃方式向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場地。
(8)享受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補助: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,符合連續經營一年以上,帶動就業5人以上并簽訂勞動合同、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條件的,可給予每戶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。網站備案:隴ICP備16003251號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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